(一)發表學術成果規定
Q:我校博士生發表學術成果要求是什么?
A:根據《**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博士生獲學位前應具有符合所在培養單位要求的學術成果。博士研究生的學術成果,博士研究生為第一完成人或導師為第一完成人、博士研究生為第二完成人;學術成果的第一完成(署名)單位應為**。對從事涉密課題研究的涉密研究生可以不要求發表學術成果。
(二)學位論文重合度檢測
Q:培養單位何時可進行學位論文重合度檢測?
A:培養單位在學生學位論文送審前開展第一次學位重合度檢測,在學生通過答辯后學位論文報送學校圖書館前進行第二次學位重合地檢測。
Q:培養單位如何安排學位論文重合度檢測工作?
A:培養單位須安排專人負責重合度檢測工作,簽署“學位論文重合度檢測系統”使用協議,并在學位論文送審前,向學位辦提交本次學位授予審核所需論文重合度檢測篇數。
(三)研究生申請學位相關
Q:我校學位申請流程是什么?
A:根據《**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學位申請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填寫并提交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務平臺開放時間為三月初至四月底;九月初至十月底),經導師、培養單位同意后,依次通過學位論文重合度檢測、論文評閱、論文答辯。學位論文答辯通過者經培養單位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委員會審核、學位分委員會審議、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后,方可獲得學位。
Q:我本次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下次申請流程?
A:根據《**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答辯不通過者,如答辯委員作出了修改論文重新答辯的決議,碩士論文須在1年內(且在5年有效期內)、博士論文須在2年(且在7年有效期內)內修改論文重新答辯一次(含論文評閱)。
Q:本次學位申請我被緩授學位,下次申請流程?
A:根據《**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因學術成果不滿足要求或并軌培養的臨床醫學或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生未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而被緩授學位的,應在規定的時間(碩士入學到獲學位不超過5年,博士從入學到獲得學位不超過7年)重新向培養單位學位審議機構提交補充材料和審議學位的申請。
Q:涉密論文評閱、答辯流程是怎樣的?
A:根據《**涉密研究生及涉密學位論文管理暫行辦法》,涉密學位論文必須申請論文定密,其定密申請應在論文開題前提出,經學校定密管理部門審批。涉密學位論文作者申請論文答辯時,導師同意后直接到研究生院學位辦辦理評閱及答辯手續,涉密論文的評閱專家及答辯委員應具有涉密資格并簽署《**涉密學位論文保密協議書》。
Q:我校每年進行幾次學位授予審核,分別是什么時間?
A:根據《**教育與學位管理各級委員會議事規則》,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每年舉行二次例會審核授予學位,分別于每年六月、十二月進行。
Q:評閱不通過的可以申請復議嗎?
A:根據《**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閱復議辦法》學位論文評閱結果若僅有一份“不能參加答辯”的評閱意見,且其他評閱意見均為“同意答辯”,經導師、培養單位同意,學位申請人可申請復議。
(四)同等學歷人員申請學位相關
Q:根據《**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學位實施細則》,申請我校同等學力碩士學位人員,須在資格審查通過后幾年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的學習和考試,并通過國家組織的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考試?
A:6年
Q:根據《**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學位實施細則》,申請我校同等學力碩士學位人員,須在資格審查通過后幾年內完成論文答辯?
A:7年
Q: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每年可提交幾次學位論文申請,學校于何時受理學位論文申請?
A:兩次,一般在每年的3月、9月受理學位論文答辯申請。
Q: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如何提交學位論文答辯申請?
A:申請人可在每年3月、9月登陸學校研究生教務管理系統填寫答辯申請,并按要求向學位辦提交相關答辯申請材料。